为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专项项目验收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出与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精神相适应的验收实施细则,2018年5月15日,农村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重点专项项目验收工作座谈会。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农村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科院等行业部门,部分地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重点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等共20余位代表参会,农村中心刘作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充分交流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讨了以往验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专家遴选、验收组织及验收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验收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刘作凯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验收实施细则,一是在验收专家的组成上要突出熟悉重点专项并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达到责任和权利的有机统一;二是要明确验收的主体责任,既突出机构的总体责任,又强调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分层次组织开展验收;三是要根据不同类别项目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指标体系,分类别开展验收;四是要处理好业务和财务验收的关系,财务监督的重点在于过程管理,给科研制造适度宽松的环境;五是发挥好验收对“十三五”成就总结和未来工作谋划的作用。